欧盟人工智能基于风险的治理路径及中国借鉴
崔奥 田好 许庭皓 刘万豪 叶佳敏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安全性、伦理性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深刻关注。 为有效规避和管理这些风险,欧盟制定了《人工智能法案》,采用“基于风险”的治理路径,其风险等级划分涵 盖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最小风险四类。通过对《法案》基于风险的治理路径以及立法逻辑的分析, 阐述其立法价值基于欧盟客观现实需求以及立法路径中规制方式的选择,同时指出法案存在的局限性。在此基础 上,着眼于欧盟人工智能 “基于风险”治理路径对于中国的借鉴意义与可行性,最后建议“风险+场景”化治理 这一具体的借鉴方式,旨在通过对欧盟法案及相关治理路径的剖析,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案;基于风险;“风险+场景”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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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崔奥(2002.1—),男,汉族,河北保定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田好(2004.10—),女,汉族,四川南充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许庭皓(2002.11—),男,汉族,四川乐山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刘万豪(2003.12—),男,汉族,浙江龙港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叶佳敏(2005.3—),女,藏族,青海西宁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项目来源: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AI语音合成技术运用中权利义务配置的探究—以AI歌手为例(S2024106561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