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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杭州,311300;
摘要:本文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为背景,系统研究意定监护监督主体的作用和价值。通过比较分析法与实证研究方法,揭示现行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主体不明、监督职责不详尽等问题,提出应当建立私立监督为主,公力监督为辅的监督机制,以民政局作为主要监督机关,并明确两者的监督职责,以保障意定监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意定监护;监督;公权力;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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