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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沐天律师事务所,河南周口,466000;
摘要:夫妻关系的共同财产体决定了任何一方均具有家庭财产处分权,这也导致了在社会交往中,夫妻任意一方在与第三人在进行经济往来时,会带有配偶也认可该种财产处分方式的隐意。很容易发生夫妻一方欺骗债权人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夫妻一方隐瞒不知情配偶自行处分夫妻权益,损害债权人或不知情配偶一方的权益。为了平衡这种关系,更好的保护不知情配偶及债权人的权益,我国法律对此做了多年不同的探索适用。
关键词:夫妻债务;债权人;法律规定
参考文献
[1]汪家元.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评析.[J]东方法学.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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