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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任职资格完善研究
  • ISSN:3029-2751 (Online)3029-2700(Print)
  • DOI:10.69979/3029-2700.25.08.062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遗产管理人任职资格完善研究
张海娥

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城乡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广东肇庆526070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肇庆52607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个人财富的规模和类型不断扩展,财富结构日趋多样化。这一趋势不仅带来了财产管理和传承的新挑战,也对遗产分配的效率和公正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确保遗产得到合理管理和分配,降低处理过程中的风险,以及维护遗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民法典》首次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然而,并未具体规定遗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这增加了遗产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遗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专业能力、信誉和必要的财产基础。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需良好的信用、专业能力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因其专业能力被视为合适的遗产管理人选。

关键词: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任职资格;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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