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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100089;
摘要:在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发展演变过程中,人的数字化特征日益凸显,作为数字化的人产生的权利也就成为全球关注的突出问题。自2019年数字人权概念首次被提出后就面临着独立性和有效性的双重责难。数字人权概念的提出顺应了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理论发展需求,统摄和整合了数字空间中人权保障的理论问题和对人权理论问题进行的分类整合过程。作为价值体系的数字化人权在现实和虚拟中重塑人权的法律谱系就应当成为重新审视人权理论和实践架构的应有之意。数字人权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价值正当性,其理应被证成。传统的人权保护措施在数字化过程中略显不足,因此应当给予数字人权新的保护路径,通过加大宣传,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完善互联网司法的功能等,以保障数字人权在各项数字具体权利中得以实现。
关键词:数字人权;理论证成;实践证成;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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