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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杞县人民检察院,河南开封,475200;
摘要:检察机关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缺乏清晰的实体认定和程序指引,导致实务面临案源渠道分散狭窄、调查核实权刚性不足、深层次监督质效不高等诸多困境。数字时代下大数据的运用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契机。实践中检察机关应夯实数字化思维,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完善类型化分析,明确审查重点路径;增强一体化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在技术与制度互促背景下中寻求大数据与民事检察监督之间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大数据赋能;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一体化履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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