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静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00;
摘要:仲裁员作为临时仲裁程序的核心,切实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和仲裁制度的公平正义。在域外国家广泛承认临时仲裁,我国商事仲裁蓬勃发展和立法更新的时代背景下,立足于仲裁员地位的学术理论,借鉴他国选任临时仲裁员的法律实践,梳理我国目前临时仲裁员选任标准的不足之处,探索我国未来仲裁立法中有关临时仲裁员选任的规定:一方面放宽仲裁员选任标准,完善机构指定仲裁员的兜底性规定,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提高商事仲裁的效率与灵活性;另一方面完善法院、行业对仲裁员的监督,保证仲裁程序的公平争议。
关键词:临时仲裁;仲裁员;选任规则;
参考文献
[1]何建华:《经济争议论》,上海人们出版社 2004 年,第 268 页。
[2]杜焕芳,李贤森:《仲裁员选任困境与解决路径— —仲裁员与当事人法律关系的视角》,载《武大国际 法评论》2020 年第 2 期,第 39-59 页。
[3]马占军,徐徽:《商事仲裁员替换制度的 iu 该与 完善》,载《河北法学》2016 年第 5 期,第 115-124 页。
[4]汪祖兴:《当事人共任仲裁员不能之救济实践及完 善》,载《中国法学》2012 年第 5 期。
[5]参见《仲裁法》第 30 到 32 条。 [6]参见《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第 20 条第 3 款。
[7]王小莉:《英国仲裁制度研究(上)——兼论我国 仲裁制度的发展完善》,载《仲裁研究》2007 第 13 期,第 89-93 页。
[8]参见英国《1996 年仲裁法》第 25 条、第 29 条。 [9]于湛旻:《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化问题研究》,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17 年版,第 133 页。
[10]参见《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第 2 条。 [11]见《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第 17 条。 [12]参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 范法》第 11 条第 3 款。
[13]袁发强、刘弦:《论首席仲裁员的产生--兼谈我 国对临时仲裁的借鉴》,载《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 2010 年年会》。
作者简介:邱静惟(2001—),女,汉族,浙江人, 硕士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方向: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