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加坡聚知刊出版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65 84368249info@juzhikan.asia
《法律适用法》中夫妻财产关系条款适用问题分析
  • ISSN:3029-2700(Online) 3029-2751(Print)
  • DOI:10.69979/3029-2700.24.3.002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法律适用法》中夫妻财产关系条款适用问题分析 

黄雨菲 

新疆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30046;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4 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其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做出了规定,具有积极 的意义,使得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有法可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之前法院在处理该问题上“一 刀切”的做法,但是该条规定在具体的司法应用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与分歧。因此本文分析了《法律适用法》第 24 条的适用现状以及在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为在法律适用实践中更好的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提供思路。

关键词: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法 

参考文献 

[1](2022)琼 96 民初 303 号 

[2](2019)粤 2071 民初 21101 号 

[3](2020)粤 0404 民初 785 号 [4](2016)粤 2071 民初 8635 号 

[5](2015)南法民一初字第 805 号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 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J].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4,(01):17-18. 

[7]魏晓萌.论美国涉外民事管辖权制度之单边性[D]. 山东大学,2023. 

[8]李欣同.美国冲突法司法实践的理论面向[D].山东 大学,2021. 甘扬雪.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 

[9]《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第二十七、 第三十六条[J].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1,(1 4):69-71. 

[10]徐静.论涉外婚姻领域中的意思自治原则[D].湖 南工商大学,2021. [11](2014)南法民初字第 05050 号 

作者简介:黄雨菲(2000.5),女,汉族,新疆乌鲁 木齐,研究生在读,单位新疆大学,研究方向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