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中国澳门氹仔岛,999078;
摘要: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的司法判断面临法益衡平困境与规则供给不足的双重挑战。现行立法对合理使用情形的开放性列举存在显著局限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同案异判率攀升,亟待引入场景理论构建动态化的裁判标准。本文将以我国已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处理的规范体系为基点,结合司法实践中场景化裁判的实证样本,阐明场景因素在我国司法判决中使用的现状,主张在法律法规中引入场景因素并细化动态要素的适用情形,以弥合规范供给与数字社会流变需求之间的制度鸿沟。
关键词: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场景完整性理论;动态体系论
参考文献
[1][美]海伦·尼森鲍姆:《何为场景?——隐私场景理论中场景概念之解析》,王苑译,载《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编辑委员会编:《网络信息法学研究》(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
[2]ACLU v. Clearview AI, Inc., 2020 CH 4353, (Circuit Court of Cook County, Illinois, August, 27, 2021, Filed).
[3]Helen Nissenbaum, Privacy in Context: Technology, Policy, and the Integrity of Social Lif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4]髙莉:《大数据伦理与权利语境——美国数据保护论争的启示》,载《江海学刊》2018年第6期。
[5]黄某某诉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案,杭州互联网法院(2021)浙0192民初8058号民事判决。
[6]梁雅冰与北京汇法正信科技有限公司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17247号民事判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4民终71号民事判决。
[7]凌某某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6694号民事判决。
[8]麦海波、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2022)粤0192民初20966号民事判决。
[9]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16142号民事判决。
[10]王利明:《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动态系统论的采纳与运用》,载《法学家》2020年第4期。
[11]王某、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825号民事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9583号民事判决。
[12]微博诉脉脉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年海民(知)初字第12602号民事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终588号民事判决。
[13]叶敏:《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正当性与民法规则构想》,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14]赵祖斌:《从静态到动态:场景理论下的个人信息保护》,载《科学与社会》2021年第4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