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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企业获取个人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手段逐渐丰富。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信息的收集。例如,需要通过面部监控对驾驶者的状态进行评估,以提前做出预警。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收集用户的面部特征等信息。车企的收集行为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个人信息的安全,但无法做到全面保护。随着自动驾驶行业的不断洗刷淘汰,领头车企掌握了巨量的个人信息,并使用于商业竞争,市场出现结构性失衡。因此,讨论《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与使用场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紧迫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自动驾驶技术;数据垄断;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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