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00;
摘要: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属性与生产要素双重价值,传统私法保护与公法规制面临激励不足、利益失衡等困境。本文基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与激励功能,提出构建以数据产权配置为基础、声誉机制为约束、经济激励为引导的协同保护路径。通过平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数据流通效率,强化大型平台义务,优化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最终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经济法;数据产权;声誉激励;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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