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加坡聚知刊出版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nfo@juzhikan.asia
过高违约金酌减的适用研究
  • ISSN:3029-2751 (Online)3029-2700(Print)
  • DOI:10.69979/3029-2700.26.03.076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过高违约金酌减的适用研究

黎黔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确立的过高违约金酌减制度,在平衡契约自由与实质公平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但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使其适用面临挑战。《合同编司法解释》出台前后,法院对排除违约金酌减条款的效力认定存在显著分歧,此前裁判既有无效认定也有有效认可。司法解释出台后,虽以“不得仅依合同约定排除酌减权”统一裁判倾向,但“仅以”的限定又为特殊约定预留解释空间。

关键词:违约金;违约金调减;违约金酌减权

参考文献

[1]管云彪.违约金过高的要件事实及其证明责任[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7(05):42-52.

[2]易江鹏.论过高违约定金的司法规制——以对损失的填补为中心[J].南大法学,2025,(01):154-173.

[3]许德风.违约金司法酌减的依据及其限度[J].法学,2024,(04):110-123.

[4]刘承韪.《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违约责任制度的亮点与盲点[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4,(02):65-76.

[5]杨彪,录睿琪.违约金酌减裁判中的认知偏差及其修正[J].广东社会科学,2021,(05):216-227+256.

[6]覃榆翔.《民法典》视阈下违约金司法酌减规则的区分适用论[J].财经法学,2023,(03):126-143.

[7]徐海燕.惩罚性违约金例外酌减制度的解释与重构: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平衡视角[J].法学杂志,2023,44(02):8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