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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870;
摘要:梁慧星教授于1994年将日本利益衡量论引入我国,相关研究已历经31年。围绕利益衡量的司法实践应用展开探讨,提出规范与约束路径,对理论体系的深化完善及审判实务的实际指导具备重要现实价值。在民商事司法实践领域中,法律条文不能的难题,利益衡量方法在司法审判中的准确适用,对于实现个案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司法公正至关重要。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首例利益衡量典型案例作为研究起点,运用案例剖析与法解释学的研究路径,全面梳理利益衡量的司法实践运行逻辑。明确利益衡量的四类适用场景,具体涵盖法律滞后造成的规则缺失、条文模糊引发的解释争议、司法规律要求下的利益平衡必要性、追求实质合理的方法特殊性。搭建涵盖明确利益主体及诉求、查清案件事实并识别利益类型的衡量标准与依据框架。提炼出权利位阶分析、比例原则适用、价值衡平判断及法律证成与心证公开四类利益取舍路径。确立不违背基本法律逻辑、不偏离立法本意、不脱离核心价值判断的功能边界准则。本研究的核心目的在于梳理利益衡量的适用条件、逻辑与边界约束,为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的规范化裁判提供理论支撑,助力达成司法形式合法与实质合理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利益衡量;司法应用;功能边界;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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