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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摘要: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特质是人民性,党的理论源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而人民的实践创造则是理论发展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的集中反映,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1]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着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聚焦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实践路径,对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全面依法治国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理论来源出发的同时,紧扣新时代法治建设,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涵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方面系统研究其人民性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参照。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实践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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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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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列宁全集(第三十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5]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R].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