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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煜萌
北方民族大学,宁夏银川,750021;
摘要:随着电商市场规模扩大,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凸显。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电商平台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护,但仍面临复杂挑战。实证研究发现,电商领域存在隐私协议形式化、定位跟踪技术滥用、算法歧视等问题,反映出技术伦理困境及制度治理缺陷。
探究成因,主要存在法律制度设计滞后、行政监管效能不足、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等结构性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需构建协同治理体系:一是完善法律制度,通过场景化立法规范技术应用边界,构建法律与技术双重治理模式,强化预防和救济闭环保护;二是强化行政监管,设立独立监管机构,提升国家标准强制力,建立精细化处罚机制,畅通监管渠道;三是健全行业自律体系,公开规则制定程序,建立多层次监督执行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构建外部监督机构、通过法律规制、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三维协同,平衡用户信息权益保护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相关权利实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兼顾个人权益保护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格局。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平台;隐私权;个人信息自决
参考文献
[1]张基利,康兰平.电商平台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路径探讨——基于APP隐私政策的实证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22(21):181-183.
[2]刘春,奉其其,祝嘉悦.中国应用软件中数据可携带权的实证分析[J].天府新论,2025(2):41-52.
[3]程啸.论个人信息侵权责任中的违法性与过错[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5):191-209.
[4]张继红.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行业自律的困境与出路[J].财经法学,2018(6):57-70.
[5]候姝琦,程雪军.大数据时代个人信用信息权益的法律保护缺位与完善[J].征信,2022(9):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