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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康豪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对于行政执法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四个方面协调一致。文明是执法素养的体现,行政执法“文明论”产生于此要求。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法任务压力逐渐增加,不文明执法如暴力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时有发生,最近关于乐清交警锁喉暴力执法事件冲上热搜,管中窥豹可以反映出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未能遵循文明执法原则。如何破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文明执法的困境?基于此,在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从行政执法“文明论”的角度出发,以乐清交警暴力执法事件为例分析,探究贯彻行政执法“文明论”的必要性,并为文明执法的实现路径提出建议,毫不动摇行政执法的政治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文明效果导向为目标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法治建设进程。
关键词:行政执法;文明;依法治国;暴力执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
[2]马忠泉《理论·实践·价值:包容性执法原则的理论诠释》[J]理论月刊.2024(03):12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