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广东广州,511443;
摘要: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平衡难题,实践中存在罪犯再社会化权益保障不足、轻罪微罪标准模糊引发的利益失衡。其根源在于利益博弈过程中缺乏协调机制,导致制度适用陷入对抗性困境。现行以刑度划界的粗放模式难以适配司法实践需求,亟需构建更符合比例原则的制度框架:其一,细化案件分类体系建立差异化封存标准;其二,设置动态分层考察期,设定梯度解封条件;其三,建立"但书"负面清单,对部分情形保留查询权限。
关键词: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利益博弈;利益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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