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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摘要:《宋史·列女传》所载的四川女性形象包含了宋代国家所旌表的几种女性类型,对她们活动的描写基本在家庭以及乡族邻里的范围内。而一些记载宋代四川民俗或节日活动的文献对女性的描写,多集中于其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游玩赏乐的一面。这两种空间中活动着不同身份的女性,而其相互之间又有所交叉,这体现了儒家传统道德对女性的规范以及女性追求自身价值的尝试,两种空间都是宋代女性真实生活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宋代;四川;女性;生活空间 参考文献 [1](宋)程颢,程颐.程氏遗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宋)李昉,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 [3](宋)李觏.李觏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宋)陈元靓.岁时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2022. [5](宋)洪迈.夷坚志[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9. [6](明)杨慎.全蜀艺文志[M].北京:线装书局,2003. [7]铁爱花.宋代士人阶层的女性[M].北京:新星出版社,2022. [8]王书奴.中国娼妓史[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9]铁爱花.论宋代国家对女性的旌表[J].历史教学(高校版),2008(06):5-9. [10]王小红.宋代成都“十二月市”考[J].宋代文化研究,2011(00):123-139. [11]魏华仙.宋代政府与节日消费[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02):69-75. [12]花志红.宋代蜀地女词人及其词作[J].时代文学(下半月),2011(08):174-175. [13]石兰.北宋都市女性的娱乐生活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