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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摘要:随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被2013年《刑事诉讼法》确定以来,每年的适用其的案例逐渐增多并程上升趋势。虽然适用情况总体向好,但仍存在诸如:未理解法律定位;法律适用不准确;居住期间超期和非法讯问;律师会见困难等问题。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需明晰法律概念、定位及功能,明确法律适用,建立合法“指定居所”,规范居住的期间,提高讯问要求,保障会见权。
关键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羁押;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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